劳教人员该不该被保安公司辞退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年7月17日 点击:3156次

          今日,某广州保安公司辞退了一名保安,经了解,原来被辞退的保安曾经是因吸毒和盗窃被捕,受过劳教,对此,大家都议论纷纷,有的说:我们一直都在接受只要改过就是好人的教育,只要改过就应该被大家重新接受,对此,该保安公司的负责人是这样说的:能录用有犯罪前科人员是保安公司的规定,这并不是否定失足过的人士,而是为了确保市场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其实,对于录用保安问题,国家还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如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保安公司录用保安员应以此为依据。
所以那名保安被辞退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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