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发展的成果及不足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年8月19日 点击:1761次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国保安服务业取得显著的进步。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我国保安服务业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我们在看到过去取得的成就同时,也要不断发现存在的不足并予以完善。笔者长期工作在保安教育培训一线,对我国保安服务业的教育培训发展一直非常关注,并愿借此文与同仁们分享所思所想,以期为我国保安服务业又快又好的发展做出贡献。

《条例》实施后保安职业发展的成果

一、规范保安服务行业,实现有法可依

自1984年深圳第一家保安公司成立,我国保安服务业在随后的多年时间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但是在此期间并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保安服务业的发展,使得保安服务业在摸索中前进,其间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行为,这也极大制约了保安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汗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保安服务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保安服务业进入了新的改革发展期,为中国保安服务业的规范化、市场化、职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改善职业形象

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出台前,我国对保安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资格没有具体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加之在聘用前缺乏对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导致在保安队伍中掺杂着一些曾因违法犯罪而受过不同处罚的人员,甚至还有一些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将保安队伍作为逃避打击的避难所而藏匿其中,因此一些不利于保安的消极形象不时出现在各种媒体报道中,这也对保安服务业的整体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阻碍了保安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对保安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标准以及不得从事保安工作的情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保安员的取证、培训都做出了规定,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保安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改善了保安队伍的职业形象。根据2014年《北京保安行业发展报告》中的统计数据,北京保安一线从业人员的文化学历普遍达到初中以上,具有高中学历的占人员总数的24%,具有中专学历的占人员总数的15%具有大专学历的占人员总数的7%具有本科学历的占人员总数的1%这些数据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保障保安员权益,促进保安员队伍稳定

长期以来,保安员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经济待遇低、社会地位不高是保安从业人员这一群体的真实写照,这也是导致保安服务业难以招到合格的保安员以及招到人也留不住人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缓解这一问题,《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对怎样保证保安员的合法权益做了一些明确规定,要求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保安员权益保障的问题。

此外,《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并且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也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些规定也为保安员正当合法权益的保障提供了依据。

保安行业教育培训存在的不足及发展方向

一、加强学历教育,实现人才兴业

总体来说,我国安保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偏低,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保安员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即可。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过低,不可避免地会影响保安服务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而与保安专业相关的学历教育的缺乏,更使得国内保安专业人才极其匮乏,从而导致目前我国的安保服务业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尤其面对前景广阔的海外安全市场以及国外保安公司进入中国所带来的巨大的市场压力时,缺乏足够的竞争力。因此,从长远来看,必须不断加强保安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学历教育。

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保安专业的学历教育大多停留在中专层次,大专层次的屈指可数,更别说本科以上学历层次了。而根据美国的相关数据,早在1990年,美国就有46所高校提供私人保安业务的学士学位,有14所高校提供私人保安业务的硕士学位。而现在,在美国这一数据有大幅提升,高等教育在美国私人保安领域变得越来越重要。与美国保安服务业高等教育的情况相比,我国还有较大的差距。笔者所在的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目前全国范围内开设消防专业、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安保专业(包括随身护卫、安全官、航空安保、国际安保与风险管理)等与保安服务业务相关专业的高校之一。学院的专业老师到美国、澳大利亚等保安服务业发达国家学习安保专业理论和实践,在感受到我国在保安专业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的同时,也努力关注在保安专业理论方面的研究和实践,通过学院这一平台,为中国保安服务业培训更多的保安专业人才。在此,笔者也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从我国保安服务业未来的发展出发,更多的关注保安专业学历教育的发展,为保安服务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同时也希望能有更多的高校关注保安专业学历教育,共同为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教育支撑。

二、完善职业证书教育,促进职业发展

职业证书无疑是衡量一个行业是否完善和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准之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规定,保安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考试获得保安员证才能成为保安员,保安服务公司也只能聘用具有保安员证的人员。因此,保安服务公司在保安员取证问题上还是比较积极的,但是由于人员聘用、取证与上岗等程序之间的时间差和人员高流动率带来的上岗紧迫性,导致一些保安员没来得及取证就提前上岗的现象屡见不鲜。笔者甚至经常遇到一些保安员不知道自己是哪家保安公司,这也反映出在取证上岗这一规定上,我国的保安服务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一方面需要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另一方面也有赖于各保安服务公司的自觉性以及从保安服务业长远发展考虑的战略眼光和行业共识。

另外,从保安员证的培训和考试实际情况来看,保安员证是最基础的上岗证,无论培训的内容还是考试的难度都是比较简单的,因此保安员证仅仅解决有证的问题,在持证人员的专业能力上则基本没有体现。很显然,保安员证无法满足保安服务业的行业发展需求。

当然,我国在保安员的职业发展上也做过一些规定,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将保安员职业分成五个等级: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以北京市为例,直到2013年底,北京市才开始进行初级保安员的培训。并且从目前情况来看,北京有近30万名保安员,而保安培训机构及师资极其有限,要全部通过培训来获得证书显然很难在短时间实现。

因此,笔者也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一方面要不断加强职业等级培训工作的推进,另外也可以考虑借鉴诸如澳大利亚RPL(RecognitionofPriorLearning先前学习认证)程序在中国的可行性,对那些已经有多年安保工作实践经验的从业人员通过相关审核程序直接授予与之职业能力相对应的职业等级证书,从而使整个保安服务业尽快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职业分级、队伍稳定、持续发展的规范管理模式。

此外,由于《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中对保安员不同等级的证书适用范围规定得过窄,导致证书实用性不强。例如,守护、巡逻押运是保安员最常见的业务,保安员基本都会接触到这两项业务,但根据规定考取一至三级证书只能选其一,也就是说获得保安员守护类证书的保安员,只能做守护工作而不能从事巡逻工作,反之亦然。这跟安保工作实践存在明显的差距,按照目前普通保安员的工作范围,大多需要取得守护和巡逻两个证书,这将大大增加保安员参加培训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落实起来也有很大的难度。在这方面,笔者建议可以适当整合培训的内容,加大证书适用的范围。例如,由于大多数保安员取的都是一、二级证书,我们通过调整培训内容,使取得一级证书的保安员可以从事守护、巡逻业务,取得二级证书的保安员可以从事守护、巡逻、押运及安检业务,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一、二级证书的实用性。(当然,由于技防业务的技术和专业性,还需通过专门的培训才能取得相关的职业证书,这可以在二、三级证书中予以体现。)此外,在四、五级证书中应适当加入一些企业经营及安保风险管理的内容,为保安员管理者自我提升和职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除了对保安员等级证书的适用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外,还需要考虑将以前没有列入保安服务范围、而在现实中又确实存在的内容涵盖进来。例如:私人调查业务等,这些业务在国外的私人保安业务中占有重要的份额,而我国一直没有予以正式认可并进行规范,导致这些业务在现实中处于灰色地带,管理运营混乱,并经常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笔者认为,随着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发展壮大,与国际保安业逐步接轨势在必行,因此在业务上我们也要考虑国际保安业的服务业务范围,并逐步借鉴、吸纳,不断完善我国安保服务业的业务服务内容。

三、加强专业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保安服务业发展很快,对保安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规范保安员持证上岗、职业证书分级的基础上,还应不断促进保安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以提升保安从业人员整体队伍的综合素质。这些培训可以是常规化的日常培训,由保安公司内部组织,针对广大的基层保安员,内容可以包括行业的动态、新的政策方针、公司管理制度、业务能力、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等。针对保安公司中的管理者,则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综合培训,以提升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客户服务、人际沟通、安全风险管理、国际保安行业动向等。

在专业培训方面,一些保安公司已经做了很好的尝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如某保安公司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合作,针对保安员和各个层次的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实现豹班、虎班、龙班、安全风险管理澳洲四级证书班等四个层次的培训,打造了一支业务能力强、可靠稳定的管理队伍,为其业务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保安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则充分与行业融合,与国际接轨,形成了针对广大保安员的初级培训、针对中等专业学生的二级培训、针对保安公司基层管理者的三级培训、针对保安公司中高层管理者的安保风险管理的四级培训以及针对国际化安保人才的澳洲安保风险管理文凭证书班的五级培训等涵盖不同培训对象的五级培训体系,并根据培训对象的需求为其量身打造培训方案。在培训中,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借鉴澳大利亚成熟的培训方式并综合考虑参训人员的素质状况,分别制定整体能力解决方案,通过分组、讨论、实践、展示、考核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学员的学习热情,提升综合能力,其效果获得培训对象的肯定。

四、改革培训机构准入机制,开放保安服务业培训市场

根据目前我国保安从业人员的队伍状况来看,人数众多,培训任务繁重,如果不借助社会广泛的教育培训资源的话,保安服务业持证上岗、职业分级的规范化管理很难实现,更不要说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大幅提升了。因此,为了形成完善、高效的保安培训市场,相关主管部门应尽快放开保安培训机构的准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加入到保安培训中来。

除了增加培训机构的数量外,为了提升培训的质量,形成优质培训资源,相关主管部门还可以鼓励培训机构在遵照国家培训大纲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各自特点的培训教材,以形成竞争机制,促进良性发展。例如,在职业教育非常完善的澳大利亚,在职业培训中就没有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澳大利亚相关部门会把职业证书的课程标准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任何人员都可以进行查询。各个RTO(RegisteredTrainingOrganization注册培训机构)可以根据标准形成自己的培训教材,该培训教材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和批准后,即可使用该教材进行培训。笔者在澳大利亚康普利斯教育学院参加安全风险管理培训时使用的就是该学院老师自编的教材。这一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各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以及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灵活性,而参加培训者也可以根据各培训机构提供的不同培训内容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机构。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保安服务市场之一,保安职业教育和培训至关重要。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国家走出去战略,保安行业法治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的进程必将加快,一个和国家综合国力相匹配的保安服务业必将担当起协助公安机关保护安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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