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适应新常态,推动保安监管工作新突破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年2月29日 点击:3755次

新常态之“新”,意味着不同以往;新常态之“常”,意味着相对稳定,新常态就是指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今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笔者就保安监管工作如何适应新常态,推动监管工作新突破作粗浅探讨。

认识新常态赋予保安监管新内涵

准确理解并深入把握好一个关键词“新常态”,坚决守住“两条线”,即队伍管理这条“底线”和安全监管这条“红线”,不断深化“四项建设”,着力推进以下方面工作成为保安监管工作的“六个新常态”。一是积极应对暴恐形势严峻与矛盾纠纷叠加的新考验,着力推进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成为新常态;二是打牢保安监管信息化根基,着力提升保安服务动态监管工作水平成为新常态;三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着力深化保安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成为新常态;四是“红线”不可逾越,着力落实全方位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成为新常态;五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着力服务经济、民生成为新常态;六是充分发挥保安的社会安全防范主力军作用,着力推动保安社会安全防范产业化、实战处置专业化成为新常态。

面临新常态分析制约监管因素

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要求社会更加稳定、治安更加有序、服务更加优质、管理更加创新。对保安业的有效监管是规范保安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当务之急应正视、解决保安管监工作在新常态下服务经济发展的诸多不适应:一是思想观念的不适应。负责保安监管工作的民警必须在思想上、观念上积极适应新常态。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反腐治党的新形势新阶段,面临着许多新任务新问题新困难新挑战。而部分保安监管民警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强,思想观念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欠缺开拓创新精神。二是素质能力的不适应。有些民警工作能力、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等难以适应当今经济发展形势,在保安服务业监管过程中存在用“老眼光”、“老经验”去看待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结果是事倍功半、无所适从、无处下手。三是体制机制的不适应。一方面,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适应。例如,泉州市公安局在治安支队设有保安监管大队,全市15个分(县)局只有2个单位在治安大队设立了保安监管中队,保安监管岗位专职民警数量与被监管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之比分别为1:296和l:2967。另一方面,监管方式滞后,制约企业发展。保安服务的监管方式滞后,只注重事前的审核、审批,而缺乏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不能及时准确掌握保安服务业发展动态。相关保安服务公司的没立、日常监管、体制改革、保安员资格考试等相关配套措施和办法还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四是管理手段不适应。保安队伍最大特点就是人员流动性极大,流失率基本保持在20%左右,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开始投入正式运行至今,由于系统企业终端软件还没有开发安装,保安从业单位的信息无法及时录入系统和更新;保安员的流动性和监管的动态化管理矛盾始终存在。目前,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全国尚未统一联网,无法实现资源共享。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还没有充分发挥服务实战、服务管理、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功能。

适应新常态推动监管工作新突破

在新常态下,要推动保安监管工作新突破,笔者认为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促进保安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是确保社会充满活力与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和战略措施,是解决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渠道、涵养税源和培育经济增长点的新途径。要进一步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突出监管重点,努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首先,推动保安服务企业和结构调整,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全面引进竞争机制,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公安机关不干预保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不阻碍保安服务市场人才、技术、资金、服务等要素流动;鼓励保安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服务业务,拓展业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的科技水平和服务产品的经济价值,提升市场的竞争力。例如,泉州市提出整合资源、做优做强,以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延伸,建造海西“保安业航母”的战略构想。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保安服务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及控股、参股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积极发展主业突出、服务理念和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保安企业集团,形成集约规模优势,培树了福建省集英保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批品牌保安服务企业。其次,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规范和完善市场准入、规范服务和查处退出机制,以打击促规范,不定期组织开展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保安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抓好“二条线”。

1、围绕主线,服务促发展。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经济结构转型、创新驱动和模式创新的要求十分迫切。我们必须认识到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企业和人民群众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应该是创造环境的主体。保安监管工作不仅是一项行政工作,也是一项服务经济工作。因此,要紧紧抓住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主线,保安监管部门的职能应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把更多的精力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上,主要通过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规范保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激发保安企业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一是要立足高点定位,实现工作职能的转变。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实施监管工作是适应当前形势的客观要求,要实现公安机关由“办保安”向“管保安”职能转变,要求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探索保安监管工作的新路子。二是要厘清监管与服务,实现监管理念的创新。首先要正确认识监管与服务关系。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是保安行业的监管机关,对保安行业主要承担监督管理的职能。公安机关严格保安监管是应对监管范围扩大、任务加重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公安机关由“办保安”转为“管保安”现实的需要,也是规范保安市场秩序的职责所在。监管的最终目的是服务经济发展,只有监管到位,才能服务好;只有做到优质服务,才能切实监管到位,二者相辅相成。没有监管作为支撑,没有监管作为依托,脱离实际的服务将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次要科学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在思想上,我们要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履行监管职能的出发点,把履行监管职能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职责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注重方式方法,讲求工作艺术,努力把服务与监管工作统筹兼顾好,既不能因为强调服务而放弃监管,也不能因为强调监管而放弃服务。要力求在服务和监管之间、在实现职能到位和让政府、企业、群众满意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和平衡点,从而实现在监管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严格监管。

2、守住底线,监管促规范。公安机关要狠抓保安队伍管理这一底线,进一步推进保安队伍正规化建没。要严把保安员“进人关”和“培洲关”,依法统一保安员考试发证和招录标准,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贯彻《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快实施保安职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保安员“一考双证”工作,推行保安员职业等级晋升的评定,逐步实行保安员工资待遇与职业等级挂钩。引进和建立保安职业经理人测评和推荐制度,加快保安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尽快培养一批社会责任意识强、精通保安业务、善于经营管理的保安职业经理队伍。充分运用国家有关政策,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保安从业人员培洲,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依法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对保安员因公伤亡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抚待遇。积极开展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员评优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和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保安集体和个人,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保安职业、关爱保安员、支持保安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建议借鉴美国、日本一些国家的做法,通过立法把社会治安防控的一些警察职能由保安员来承担,才能使这支队伍的辅警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出来,真正使其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三、着力做到三个提升。

1、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按照监管到位但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进一步依法加强保安监管工作,严格监管工作标准和程序,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保安经营许可备案和保安资格考试发证、市场监督、案件查处等工作,做到依法、文明、规范和公开、公正执法,鼓励、支持一切合法的保安服务活动。要加强保安服务、保安培训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坚持依法打击扰乱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秩序。

2、提升风险管控能力。要根据新时期保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民警职业素质建设。要深入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加强保安监管民警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业务知识等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保安监管队伍“五个能力”,即:熟悉岗位专业知识的能力、高效服务能力、依法监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快速应变能力。指导、督导保安企业、保安从业单位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制定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并组织保安员进行演练,提升企业单位的安全防范能力。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牢固树立“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的理念,大力推进保安实战化建设,着力构建体现实战特点、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保安勤务机制,努力做到防范更加严密、应对更加有效。首先,狠抓治安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强化党政机关、学校及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气、输油管线等要害部门和单位保安的履职能力。其次,狠抓公共敏感场所的安全控制。全面加强对车站、码头等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的维护。

四、深入推进四个监管。

l、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对所有保安服务市场主体建立统一的信用考核评价体系、统一的信用公示平台,加强保安企业信用考核评定结果的应用,实行差别化的扶持措施和差别化的监管措施,并在参与大型安保活动、招投标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奖励措施。强化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善企业绩效评级体系,提升信用监管等级在市场化配置改革中的应用。

2、深入推进智慧监管。要强化打牢保安监管信息化根基,大力推进保安服务监管系统运用,提高保安服务动态监管工作水平。要树立信息化思维和大数据理念,把运用好信息、网络、大数据技术和资源,作为履行好职责、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途径。要把保安员考试发证、自招保安员单位备案和保安监管信息录入作为保安监管的三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3、深入推进社会监管。牢固树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理念,要支持和加强保安行业协会建没,强化行业自我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协调好企业、行业、社会和政府的关系,形成公管共治的局面。

4、深入推进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打击违法,保护合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严格依法监管,公正严明执法。加强对保安服务市场的日常检查,认真受理群众和客户单位的举报投诉,及时查处扰乱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保安服务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或以劳动派遣、挂靠、加盟等形式变相从事保安服务的行为。严厉打击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止形成黑恶势力,切实维护保安服务市场正常秩序。

总之,面对新常态,保安监管工作不能失了方寸,乱了阵脚,需要保持平常心,增强信心,以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改革精神,顺势而变,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在改革大潮中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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